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長安國民中學

升學與入學

轉知:111-1學期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書暨相關表件

{{ $t('FEZ002') }} 教務處|

自106學年度起,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請,網址為https://tpnee.tp.edu.tw,網站使用相關事宜請洽辛太科技,諮詢電話:02-27487499,另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
教育之相關資訊,均公告於本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方網站,網址為http://teecid.tp.edu.tw。法規及申請事宜請洽臺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專案教師劉威廷,聯絡電話:02-25626552轉11。

 

依據本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作業流程圖」個人申請案部分說明如下:
(一)基於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瞭解及掌握學生之學習情形,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申請人於111年5月2日前,將個人
申請表、委任書及家長需求表正本1式1份,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方式,送達戶籍所屬學區學校教務處。
(二)申請人於111年4月30日上傳完成申請作業並送件至戶籍所屬學區學校,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03-14|

{{ $t('FEZ005') }} 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