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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長安國民中學

最新消息

111學年度臺北市長安國中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 $t('FEZ002') }} 輔導室|

說明:

  • 申請時間:第一學期 111 9 月2日之前,第二學期 112 2 月 17 日之前
  • 申請地點:本校輔導室特教組。
  • 申請學科:國文、數學、自然、社會、英語。
  • 申請資格:
  • 1.須具資優資格(具備台北市鑑輔會議通過之資優資格),且前一學期或學年該科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七,唯申請全學科跳級者該科成績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三。
  • 2.未具資優資格者,但前一學期或學年該科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七,(申請全學科跳級者該科成績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三),須通過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認定之資優鑑定評量(由學校實施資優資格鑑定評量)。
  • 報名方式:報名時請繳交「申請表」、「資優資格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
  •  因每項實施方式的標準不同,請於報名時務必註明申請項目以利行政作業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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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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